關于開展2026年第一輪水中總氮、硫化物和氟化物實驗室能力考核的通知
2026-04-21 11:04:0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第一監測站及各有關實驗室:
為加強國家生態環境監測網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促進質量管理體系持續改進,保證監測數據質量,根據《關于2026年國家生態環境監測網實驗室能力考核計劃安排的通知》(總站質管字〔2026〕10號)的要求,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以下簡稱總站)擬組織開展2026年第一輪水中總氮、硫化物和氟化物實驗室能力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項目
本輪考核項目為水中總氮、硫化物和氟化物。
二、考核單位
考核主要針對承擔國家生態環境監測網監測任務和質控任務的各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省級和地市級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為必考單位。其他單位可自愿選擇水中總氮、硫化物和氟化物中一個或多個項目參加,鼓勵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參加。
三、考核方式
本輪能力考核將向各參加單位統一隨機發放考核樣品。不提供校準用標準物質/樣品,不限定檢測方法。建議優先采用通過資質認定的檢測方法。
四、組織形式
請各單位通過國家環境監測網能力考核系統(https://nengli.cnemc.cn:8092)進行考核報名、樣品簽收、結果填報等操作。
未注冊過的單位請先注冊,待審核通過后登錄系統進行報名;已注冊過的單位請用已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如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等信息有變,請務必及時更新,以免影響樣品正常接收。
必考單位若無法參加本輪能力考核,請在系統“考核報名”中填寫《未參加考核情況說明》,導出后蓋章、掃描上傳至系統。
五、結果運用
初測不合格的單位可自愿參加一次補測。補測報名前需在系統中提交整改報告,未整改或整改無效的,不允許參加補測。補測后仍不合格、未申請補測或未參加補測的,視為本輪能力考核結果不合格。
考核合格單位將由總站統一頒發合格證書,自證書發放之日起3年內接受資質認定評審和系統內持證上崗考核時,該項目可免于現場考核。
參加考核單位不得提供虛假信息,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證書作廢。
六、技術服務費用
必考單位可免除參加本輪能力考核初測的費用。
所有自愿報名參加單位均需繳納相應的能力考核技術服務費,總氮1000元/單位,硫化物1200元/單位,氟化物1000元/單位。請務必在報名截止日2026年5月6日前將能力考核技術服務費匯入以下賬戶,并注明考核項目與用途:
戶 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和平里支行
賬 號:0200004209089114334
行 號:102100000423
用 途:水中總氮/硫化物/氟化物能力考核技術服務費
請各單位在系統“修改個人信息”中正確填寫發票抬頭和納稅人識別號以便開具普通發票(請注意:無法提供專用發票,電子發票統一發送至注冊郵箱),務必保證系統中開票信息、聯系人和地址、郵箱等信息正確,由此導致開票有誤或發票無法收到的后果自負。
各參加單位如需參加補測,應繳納相應的補測費用。
七、技術服務合同
請自愿參加單位確認所參加的項目均已在系統完成報名后,在系統的“合同管理”模塊根據提示進行技術服務合同的生成、導出和下載,在合同甲方處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否則合同無效),并在截止日5月6日前完成繳費,務必確認繳費金額與技術服務合同金額一致,未按時繳費或未上傳技術服務合同將影響考核樣品發放。
八、進度安排
請各單位于2026年5月6日前登錄考核系統完成報名。總站將于報名截止后發放考核樣品。請各單位收到考核樣品后,及時登錄考核系統進行樣品簽收,并于5月26日前完成結果填報。具體的進度安排如下。
|
序號 |
時間 |
考核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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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月11日-5月6日 |
各單位進行考核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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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月6日24時 |
截止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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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月7日-5月15日 |
總站發放考核樣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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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月16日-5月26日 |
各單位進行樣品測定和結果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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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月26日24時 |
截止提交結果 |
九、聯系方式
自愿參加單位可加入“總站能力考核(驗證)”QQ群:群號653423356或931167628(因群人員數限制,加一個群即可,請勿重復入群)。入群時請備注真實信息,否則不予通過。
聯系人:總站質量控制與管理室 吳曉鳳 馬雙
電話:010-84943038,84943191
傳真:010-84943169
郵箱:quality@cnem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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